(文/不繁)程门立雪的程,铮铮铁骨的铮,他是程铮,家境优渥,成绩优异,外貌俊朗,这样的家世和背景,他有资格站在云端,俯瞰着芸芸众生,睥睨着为了生活疲于奔命的人们。他是被长辈捧在手心里宠大的男孩,他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直到高三那年,他遇见了他的意外,她是苏韵锦像千篇一律的小说里的灰姑娘,穿着洗的发白的校服,安静,内敛,混入人群,毫不起眼,家境拮据,永远省吃俭用,还带着几分清高。她讨厌所有女生眼中的那个白马王子,她讨厌那个他,是了,她讨厌程铮。讨厌那个带着几分孩子气,会捉弄她,会惹她生气,却只是为了她能够看他一眼的那个男孩子。
“可是凭什么,她把他的世界里烧得火烧燎原,自己却波澜不惊?”程铮对她的喜欢,像藤蔓在心里疯涨,是因为初见时眸子里的那刹那光华,还是在宿舍小径上的那个吻,亦或是她解不出题却又倔强的不肯问他的模样。关于苏韵锦的一切的一切皆在程铮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毕竟是前后桌,渐渐的两人也有了属于他们的默契,望着程铮为她讲题的侧脸,她是不是也没那么讨厌程铮。高三生活像极光一般划过夜空,转瞬即逝。我想那个腹黑又傲娇的男孩,一定会是苏韵锦风微波稳的高三里唯一的兵荒马乱。毕业聚会后程铮随苏韵锦回学校,在川流不息的街上她吻了他。苏韵锦说“程铮,这是我还你的。”程铮的世界刹那间春暖花开。程铮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刚才的吻好似一场不真切的梦。他怕他一动,梦就醒了,可背过身去的苏韵锦在心里悄悄的说了一句“再见,程铮。”
大学生活悄然而至,他如愿以偿的上了Q大,而苏韵锦则去了南方的大学,一南一北,就好像是天涯海角。苏韵锦在那所大学遇见了“天荒地老”那个清风霁月般的学长,两人心照不宣的恋爱,似乎生活的轨道正朝着苏韵锦所期待平淡缓缓行驶。可他却突然的出现,搅乱了她的河清海晏。沈居安是喜欢过苏韵锦的吧,只是终归他还是一个过度自私的人,他不会用自己的前途赌和苏韵锦的一个未来。所以啊,他放弃了,弃甲曳兵而逃。而苏韵锦则被他留在了过去的记忆里。
苏韵锦和程铮几经波折,兜兜转转,幸好他还在那里。其实说实话电影将原著改的一塌糊涂,场景基本上没几个能对上的,也不明白到底前面的精彩还是后面的吸引人,删减了不少我觉得挺精彩的部分,结尾的也很仓促,演的怎样,看过之后自行感受。演技不过硬,颜值来凑呗,吴亦凡毕竟不是科班出身,有些地方确实表演的有几分浮夸,可是啊,也请大家给他成长的时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