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shmily)Disney的公主系列故事,我最喜欢就是美女与野兽。无他,Belle的黄色礼服太美,而且是个日久生情的故事,well,至少不是一见钟情。满腹经纶的她在村里被当成异类,可学识让她和其他村里的姑娘有了全然不同的眼界。胸无点墨的粗莽军官被她们当做香饽饽,她却避之唯恐不及,思维不在一层次上,话不投机半句多。想来也讽刺,那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社会对于女博士或高学历女性的看法,居然还停留在那个年代。
“哎呀,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随便找个人嫁就好,要求不要那么高。”于是这故事告诉我们,书念得多,嫁的就是王子;念得少,嫁的就是有暴力倾向还爱撒谎的莽夫。她对野兽王子真正的改观,我想应该是那一屋子的书,他们的交流都与“书”有关,我们称之为Soul Mate。可惜,两人酝酿感情的部分还是略少,铺垫略显不足,以至于最后Belle离开,野兽恋恋不舍、生无可恋的痛楚;Belle的表白,无法推动观众的情绪。
Gaston和Lefou的情节、城堡里烛台歌舞那段可以再少一些,感觉有点冗长,而且人家正要用餐,直接拉掉食物,最后只给人家布丁是几个意思?!然后,大表哥Dan Steven清澈的蓝眼睛很美,有着那么一双美丽的眼睛,就能直接忽略毛茸茸的野兽外表。再来,本尊亮相时间太短太短!!剧终前的那一段舞,心里一直着急地在想怎么还不给大表哥近景呢?
一直在拍他背影是想怎样?除此之外,基本可以满足我的少女心,尤其是Belle穿着那一袭黄色礼服和野兽共舞那段,很唯美浪漫。不过,我对法国宫廷风真是各种受不了,太浮夸。对我来说,最好看的Dan Steven,还是Downton Abbey里的大表哥,那一个英国绅士,而非法国王子。当片尾曲How Does A Moment Last Forever响起,有点小惊喜,同时有点失落。
演唱者是Celine Dion,如果这部电影的Beauty And The Beast沿用她那版的,那该有多好。Emma Watson选择这部电影是她做得最对的决定,她需要一部票房大卖的商业片。《LaLa Land》本就是与Emma Stone天造地设的一部片子,她在演属于自己的故事,完全得心应手,感同身受,Emma Watson真演了未必有这么好的效果和成绩。
所以什么与影后失之交臂这种言论,觉得她肯定会悔断肠,纯属扯淡。不过,由衷地说,她的演技真的有很大进步空间。P.S.还有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否则会不小心赔上女儿~啊,不对,可能会给闺女捡个野兽王子?#路边的野花到底要不要采,#野兽王子是一个名词,#只是野兽那是不行的哦#有城堡有佣人的才是野兽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