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俊林
寻正
在读小学的时候,我数学可以拿满分,但语文往往不及格。方块字对中国文化的最大的负面影响就是对理解交流能力的限制,方块字难学,差不多要全靠机械记忆,这就固定了中国人的教育模式,不强调理解与交流,而一心要求学生死记硬背,生搬硬套。语文课中拿高分的人不少人不会交流写作,熟悉我作品的人,相信都了解为什么我对“语文状元”都不屑一顾,他们只能低劣地模仿,并不能完全理解他们自己所写的内容,在生活交流中,也辞不达意,但偏有一付高人的扮相,动不动就激扬文字,指点江山。
你可以指责我有酸葡萄心理,我还真说不清楚是酸葡萄效应,还是现实当中的印证,让我产生对语文状元之类的角色固执的蔑视。我对语文老师的许多说法都不以为然,但与我对语文高手的蔑视相反,我对语文老师还是有足够的尊重,从来都维持着良好的关系:我虽然记得不多,但就活跃课堂气氛而言,还真不是语文高手可以取代的。在文字中寻求知识,在生活中寻求应用,此乃应用文写作的灵魂。
有一种说法,估计现在仍然有大量的中国人信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就是文抄公、语文状元的境界。有人向我推销中文经典教育,就是让孩子去背诵唐诗或者其它中国文化经典,我就客气地拒绝,迫害自己子女的智力,这种事情我做不出来。
我不是没有背过唐诗,对于善意的劝荐,我总会尝试,背过几十首,但现在几乎一首都背不出来了。背诵唐诗是一种极端无聊的精神折磨。后来我读《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后看朱熹这牛人的注解,君子好求,“好”字解为“良好有德”而不是“爱好”,“逑”解为“相称”,而不是“追求”。我就对中国文化经典失去兴趣了,中华文化当中许多被判为精英的人,其实都是文字游戏专家,生活当中的失败者,模仿他们,就是模仿他们的失败,唐诗,绝大多数都是垃圾,从此,我就从背唐诗中解脱了。
如果你要写好应用文,就不要碰唐诗,有害无益。当然,我不是在否定中国文化在唐代的成就,那些大家都说好的诗,还真是好诗——我对好诗的鉴定标准是唯心主义的,读起来顺口,读了就能懂,不需要语文状元脑瓜袋里那些典故或者生僻字就能懂,读了之后能有灵魂上的感触,那就是好诗。好诗是前人创造后给你欣尝的,非得要死记硬背,随时准备模仿抄袭,有违诗人做诗的初衷。
应用文写作的目的是交流,交流的目的是寻求理解,这跟语文教育中的文字游戏是从根本上不一样,后者寻求是炫耀与自我光环,读者越是要费尽脑汁才能理解或者还不能理解,他们越成功。因为这种根本目的不一样,应用写作要求朴实,文字没有歧义,白话文就是根本——所谓白话,就是人民实际生活中使用的语言,因其实用性跟应用写作是一脉相传的。八股文作为应用文格式在中国文化史上是一个极大的进步,然而,新瓶装了旧酒,没有要求文人用白话写作,反而让广大学子颠着小脚赛跑,于是乎天怒人怨,最终被中国文人们贬得一钱不值。
要写好论文,文字的基本功就是学会说话,用比较刺激的话来说,叫学会说“人话”,不要讲兽语、鸟语、神仙的话、或者死得不能死的古人的话。唐代诗人当中有一个典范人物,白居易,传说他写诗喜欢找老太太评鉴,老太太不理解他就重写,这就是应用写作的文字基本功。在传统文化中,女性是不读书的,老太太则代表着反应迟钝。
要让反应迟钝的人理解你的写作,这样的要求不仅仅不高,而且是极低:你如果真的象《阿甘正传》中的阿甘那样,智商有限,反而易于写作成功。对于不少望写生畏的学子学者而言,他们眼高手低,正是人们所描述的那样,学瓜了——读书给读傻了:那些因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学子学者被人嘲笑,并不真的是因为他缺乏农业常识或者运功能力,而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犯傻。
要写好应用文或者学术论文,从文字功夫上说,这就是努力方向:要把你在中国语文教学中死记硬背的东西忘掉,克服动笔就拿腔拿调、装腔作势的恶习,克制自己炫耀自我满足的动机,把自己的读者对象从被人遗忘的角度中拉出来,让他们陪着你写,随时鉴定你的文字。
要想写好应用文,你就得学会普通老百姓的大白话,朴实的话,有的时候,不妨把你的文字读给小朋友听,他们即使听不懂,也不觉得很神奇古怪,你就返朴归真,达标了。这里,我们就需要举些例子,以说明应用写作的这一基本文字原则。
我们来读一读达尔文《物种起源》(第一版)第一章第一段:
When we look to the individuals of the same variety or sub-variety of our oldercultivated plants and animals, one of the first points which strikes us, is,that they generally differ much more from each other, than do the individualsof any one species or variety in a state of nature. When we reflect on the vastdiversity of the plants and animals which have been cultivated, and which havevaried during all ages under the most different climates and treatment, I thinkwe are driven to conclude that this greater variability is simply due to ourdomestic productions having been raised under conditions of life not so uniformas, and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those to which the parent-species have beenexposed under nature. There is, also, I think, some probability in the viewpropounded by Andrew Knight, that this variability may be partly connected withexcess of food. It seems pretty clear that organic beings must be exposedduring several generations to the new conditions of life to cause anyappreciable amount of variation; and that when the organization has once begunto vary, it generally continues to vary for many generations. No case is onrecord of a variable being ceasing to be variable under cultivation. Our oldestcultivated plants, such as wheat, still often yield new varieties: our oldestdomesticated animals are still capable of rapid improvement or modification.
就较古的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来看,把它们的同一变种或亚变种的各个体进行比较,最引起我们注意的要点之一,便是它们相互间的差异,一般比自然状况下的任何物种或变种的个体间的差异为大。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是形形色色的,它们长期在极不相同的气候和管理下生活,因而发生了变异,如果我们对此加以思索,势必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此种巨大的变异性,是由于我们的家养生物所处的生活条件,不像亲种在自然状况下所处的生活条件那么一致,并且与自然条件有些不同。又如奈物提出的观点,亦有若干可能性;他信为这种变异性也许与食料过剩有部分的关系。似乎很明显,生物必须在新条件下生长数世代才能发生大量变异;并且,生物体制一经开始变异,一般能够在许多世代中继续变异下去。一种能变异的有机体,在培育下停止变异的例子,在记载上还没有见过。最古的栽培植物,例如小麦,至今还在产生新变种;最古的家养动物,至今还能迅速地改进或变异。
达尔文写得比较中规中矩,对一般读者理解有一些挑战,但就学者而言,大多能一目了然,但显然不会是轻松的阅读。就文字功底而言,没有达到白居易的水平,因此,才会对译者造成挑战。这段文字的挑战性在什么地方?复杂句式。
能够使用复杂句式是表达能力的一种体现,使用得适当,句意流畅自然,读来一气呵成,这是为什么学术文章中会大量使用复杂句式的基础。针对同样的信息,复杂句式可以减少文字的使用,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增加阅读理解的难度,句式越复杂,理解挑战越大,作者也越容易表达不清,到一定程度,就难以分清是作者写得不清楚,还是读者理解能力有问题。回到本文的中心内容上来,培训自己的文字写作能力,你就不能做达尔文,起码在训练阶段不要做达尔文。
对不少人来说,给达尔文改作业是犯忌讳的事情,但你要真练好作文水平,打破这一个禁忌,也是充满挑战、乐趣、与进步的事情:起码你真正地站在了巨人肩上。以第一句为例,对白居易的读者,达尔文应当这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