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久久)看到朋友圈里朋友Robin看完《烈日灼心》,评论“邓超影帝级表演”。于是找来预告片看。看完预告片,两个人直接出门左转电影院看午夜电影去了。坦白说,进影院看了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我有后悔。一直捏手,也怕回去做噩梦啊。电影开场,从打字幕开始,一点声音也没有。气氛渲染得十分紧张。我小声跟Mars说,你小心点啊,估计一会儿会突然有声音吓你一跳。话没说完,我自己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对,就是这种节奏)。
“啪”的一生,一个说书老先生的口吻作为开场,以一个讲故事的角度讲一个沉底七年的水库灭门凶杀案,画面从俯拍视角一步步逼近犯罪现场,死者东倒西歪在各处,以及一个裸露的年轻女尸。整部影片充满暴力,强奸,犯罪,车震(未遂),同性,死亡等元素,居然能在影院见到这样的片子,不由得感叹广电总局的宽大处理。
电影里,有邓超和吕颂贤过手的同性之恋,在影片中更是赤裸舌吻。虽然镜头切换很快,但是裸的真切,吻的入戏。在朋友圈里见到有文章质问:《烈日灼心》中同志情节观众为何笑场?文中认为观影过程中观众的频频笑场,以及段奕宏半天才说出性取向这样“严肃的对白”被大家笑场表示不满。不知是同志朋友们的强洞察力,还是我所在的影院算是特殊(北京东四环慈云寺耀莱国际影城),在我昨天的观影体验中并没有遇到,或是我并没有察觉到这样的情况。
段奕宏饰演的伊谷春在看到邓超和吕颂贤在赌场里隐蔽的私人房间里搞起来,他当然震惊了啊,这哪里是什么歧视。段奕宏以为邓超是去赌球的呀,换做是一男一女搞起来被他撞见也是会震惊的好吗!换做是一男一女搞起来被撞见大家也是会笑的吧!笑的是尴尬,未必是嘲讽。柴静在采访张北川时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柴:“有一些东西对同性恋者来说比生命还重要么?”
张:“爱情,自由,公开表达自己身份的空气、空间。”
我们已经可以坐在影院里,看到大屏幕上到吕颂贤对着段奕宏,认认真真一字一顿地说:我真的很爱他。这难道不是进步吗?影片中有一个跳楼案件的情节,死者桌前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两个人的合影,相框的玻璃被打碎。神情恍惚的吕颂贤灌了点酒之后也向着窗台冲了出去,幸而被邓超救起。这难道不是对当代社会同性恋处境的一种表现和控诉吗?
作为一个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直人来说,我认为,电影本身对于同性恋的表现并无任何歧视可言,恰恰是一个大众电影中,能够以一个大家普遍能够接受,可能对于一般人来说有那么一点“前卫”,甚至通过犯罪、死亡、裸露的极端方式来讲述同性之恋,正是助于社会普遍意义上对同性恋的接纳和包容。能在电影院里看到这样的电影,能够听到人字正腔圆地说出“同性恋”的台词,这对于中国社会来说不能不说已经是一个进步了。如果在这里非要说歧视,我想恐怕这歧视是来自于,西方同性恋运动为同性恋赋权所产生的平等意识的同时,随之带来的对于“歧视”的过度敏感和警觉了。
不得不说,从古至今,我们有过极其开放,也有过极为封建的时代。而就目前来说,对于同性恋的包容,正向一个好的方向发展,社会、媒体上能够越来越多关注、讨论同性恋,这对于观念上的普遍接受,和司法进程的推动来说,都是一件好的事情。请同志朋友们给直人们一些耐心,我们也给这个社会多一点点时间。